苏亚雷斯双手球的法学分析

2010年7月13日 | 分类: | 标签:

在乌拉圭对阵加纳的1/4决赛中,大家都会对乌拉圭后卫苏亚雷斯在球门内用双手挡出进球的行为深有印象,更为关键的是后来罚点球又没有进,这样的印象就更深刻了,这个“双手球”直接影响了比赛的结局乃至于几大洲的实力分布。苏亚雷斯的双手不仅挡住了黑马前进的步伐,也为至少乌拉圭捞回了400万美元,这就是国际足联给进入半决赛球队高于八强的奖金数额,但这样高额的奖金居然是靠犯规来获得的,岂不是很娱乐!这两天看张鸣教授写的《大实话:历史与现在》中提到,为何现在相声小品等节目没有太多的娱乐效果,原因就在于现实中的事件远比节目本身更有娱乐效果,如果你以娱乐的眼光看世界杯,不正是如此嘛!再扯远一点,几个月之前广西烟草局长的香烟日记,还有江西宜春以叫春的城市作为广告语难道不更有娱乐效果吗?呵呵,就此打住。
虽然苏亚雷斯被罚下场,但无疑是乌拉圭的“拯救大兵”!其实,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如果门将出击失误而出现空城,后卫可否在极其不利的情况下用双手把球抱住,然后是被裁判吹停,再罚点球,这样就把压力转给了门将,关键性问题是这个后卫的判断是否正确,如果本来进球的可能性就很小,你这样送给对方一个点球,岂不是便宜了对手?这不仅不是拯救而且是罪人了。但这一场1/4决赛明显不同,如果后卫没有双手球,加纳是百分百的进球,这样我们不得不对国际足联这条规则的合理性表示怀疑了,从法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由于违法成本低廉而获益较大,所以后卫都会这样做,估计主教练在教导时也会考虑到这一点。央视请杨禹点评时还提到体育精神与规则的冲突,不过我觉得应该是苏亚雷斯对规则特别熟悉而采取的“紧急避险”。不是有NBA联赛时队员把球投进自己的球篮以赢得时间而最后取胜的先例吗!
再展开一下,不知道有没有人统计在世界杯判罚点球的成功率是多少,以及罚下1人对球队整体发挥的影响有多大,相信这两个比例之和应该不到100%,所以,乌拉圭是这次违规的获益者,仅仅是经济收益就有400万美元!国际足联应该修改规则,比如修改成判罚两个点球或者罚点球时让这位后卫来设防而不是门将,当然,设防时不能用双手了,然后再将苏亚雷斯罚下场,不过,更好的方法是直接算这个球进了,然后再罚下场,这样估计以后没有人再犯规了。当然,双手球与单手球的差别还体现于故意与过失的区分,如果是过失,那么只是判罚点球而不及其他,这样的规则也被人利用,因为射门难度较大,有时候瞄准一只咸猪手,可能性会大一点,然后再点球……1998年世界杯时巴乔单骑救主不就是上演了这一幕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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